2022年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年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满足新形势下药品监督检查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作为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专业技术支撑机构,面向社会公开编外工作人员共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2022年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检查员要求具备长期出差的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六)掌握疫苗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国内生产企业行业现状,熟悉国内外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发展趋势;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①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以及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时间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公告与报名
(一)公告发布
公告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a.jiangsu.gov.cn/)、江苏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微信公众号,领航招聘网(http://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发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9:00至2022年5月1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4、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jpg/pn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2)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分别上传至“毕业证”、“学位证”栏内。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表》时,“毕业时间”栏中须写明毕业证书取得的时间,并将《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3)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2022年毕业生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二维码)电子照片。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5、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报名后2个工作日可自查报考及审核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15、025-84687314(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9:00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17:00。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陈述申辩:如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22年5月5日上午9:00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17:00间进行陈述申辩。陈述申辩电话:025-84687314。
3、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防疫信息核查
根据南京市实时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苏康码”、“防疫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以通知为准。通过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的考核环节。
如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变化,疫情防控安排将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
四、招考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会在准考证上注明。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短信或电话通知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4、阅卷结束后,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查询笔试成绩、排名。
(二)资格复审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研究确定招聘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上述比例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靠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电话、短信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及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遇笔试成绩相同,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姓名、笔试成绩、排名将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a.jiangsu.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布。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复审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有关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须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022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到场,材料缺一不可。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录用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由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根据要求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省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如安排递补,则依次在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a.jiangsu.gov.cn/)和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与其签订编外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应聘人员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327368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收此次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687、025-83273655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查验中心
2022年4月20日
可添加二维码
qq群号 : 30017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