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材料提示(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有关证明: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镇江市所辖县级市或市区(含各区)的户籍证明;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须提供父或母的镇江市所辖县级市或市区(含各区)的户籍证明以及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如:独生子女证、乡镇街道开具的父或母身边无子女证明等);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军官证和随军批件。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6.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7.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以上任一材料均可)。
以原大学村官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或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需提供省、镇江市党委组织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该证明须由原大学生村官任职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
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需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为江苏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
8.报考定向招录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证明或江苏生源证明。
9.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定推荐、所在辖市(区)委组织部门资格审核确认后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1.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等)需出具相关资格证书。
12.职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取得证书可以报考。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者,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13.报考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件参加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