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工作,徐州市市级机关、在徐垂直管理系统招录职位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招录职位由该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近期开展,具体时间、地点由资格复审单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5.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的职位,报考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6.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7.以原大学村官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或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须出具县(市、区)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8.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