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苏苏州太仓市高中校选聘优秀毕业生2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4日9:00-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江苏苏州太仓市高中校选聘优秀毕业生20人公告
太仓隶属江苏省苏州市,总面积823平方公里,东濒长江、南邻上海,是新兴现代化港口城市,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太仓是江苏唯一一个既沿江又临沪的县级市,太仓高铁站至上海虹桥站半小时可通达,“上海下一站,下一站上海”已成为太仓靓丽的城市名片。太仓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市)第六位,连续9次位居中国最具幸福感县级城市首位。西北工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相继落户太仓。太仓是世界著名物理学家吴健雄、诺贝尔奖获得者朱棣文的故乡,历来崇文尚教、人文荟萃,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高水平、高质量发展,2013年被评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2020年被评为首批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苏州太仓市高中校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公开选聘20名2022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次选聘岗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包括其下设二级民办院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生源地、户籍均不限。
(二)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0周岁(即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2022年应届毕业生,各学历(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须普通高校学历,各学历阶段毕业专业均须与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且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者须以其最高学历阶段毕业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符合选聘条件的岗位。
(五)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持有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者可提供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面试)的证明且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2022年苏州太仓市高中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中对选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选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22年苏州太仓市高中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4日9:00-16: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
(三)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5日9:00-16:00。
(四)报名程序:
报考者需将以下材料按报考岗位+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江苏省太仓高级中学发送至:2275314446@qq.com;报考江苏省沙溪高级中学发送至:64286864@qq.com;报考太仓市明德高级中学发送至:421312981@qq.com。
1.《2022年苏州太仓市高中校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下列证书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电子图片):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
(2)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双一流”高校学习期间获得各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综合性表彰证书等;
(5)“双一流”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各级学生组织职务或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表彰证书等;
(6)参与各级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参加各级学科类竞赛、师范生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等;
(7)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准考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上传《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五)资格初审: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应聘者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选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六)报名完成:通过资格初审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七)有关要求:
1.实行按岗选聘的办法。本次选聘岗位见《2022年苏州太仓市高中校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表》。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选定后其面试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4.本次选聘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1月6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由太仓市教育局组织专业评委对应聘者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情况,按照选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太仓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在2022年1月10日17:00前明确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到审核现场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全部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其中个人材料第(1)~(7)项材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现场校验原件。
(一)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初定2022年1月15日9:00-16: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1月16日8:00-16:30。
(2)面试地点:苏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3.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随后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通知公告”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一)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参加体检的人员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选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tcedu.com.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应当提供本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本人档案转到太仓市教育局。
本次选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录取人员由太仓市教育局统一分配至相应选聘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除须考生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小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或者能够出示包括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太仓市教育局网站相关公告,并对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选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3531142。
十一、解释
本《简章》由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太仓市教育局0512-5353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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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taicang.gov.cn/taicang/gsgg/202112/b1912585744e4d48bcd2943ad2be7e1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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