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南通市如皋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如皋海关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1-11-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江苏南通市如皋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如皋海关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9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00~11月26日16: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如皋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如皋海关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如皋市政府批准,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皋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如皋海关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如皋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如皋海关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或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6.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公示栏、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rugao.gov.cn:81)。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09:00~11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09:00~11月27日16:00。
 
  如皋市人社局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议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以在资格初审前自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09:00~11月28日16: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09:00~11月29日16: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网络缴费成功后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公示栏公告。
 
  五、招聘办法
 
  考试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01-02岗报名成功人员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达到标准者方可进入笔试。请01-02岗报名成功人员于2021年12月2日9:00~12月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逾期者责任自负。
 
  1.体能测试 :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年龄(周岁) 体型(BMI) 1000米(秒) 平板支撑(秒) 仰卧卷腹(次)
24以下 17-26 3’55” 2’55” 40
25-29 17-27 4’15” 2’50” 38
30-34 17-28.2 4’25” 2’40” 35
35-39 17-28.2 4’35” 2’30” 32
40-44 17-29 4’40” 2’20”

30

 
  2.笔试。请01-02岗体能测试达标者、03-08岗报名成功者于2021年12月9日9:00~12月10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合格线在笔试阅卷结束后研究确定。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公示栏公布,同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色且近14天旅居城市不带“*”号、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行现场考试。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和面试答题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28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另行告知。
 
  4.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收取面试费100元。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有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一份。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6.总成绩。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总分为100分。总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公示栏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按实收取。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公示栏公示五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保障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九、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58033(如皋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rugao.gov.cn/rgsrsj/gggs/content/1a9a7f0e-1d7e-4e99-98a1-3209485472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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