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8-1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江苏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人。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可在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yc/)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5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7.最终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及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对异议的处理: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盐城市毓龙东路59号801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②填写《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③身份证;
 
  ④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可不提供对应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2019年或2020年同期毕业且毕业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报考招聘对象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
 
  ⑥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考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报考者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等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盐城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5.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187121,联系人:陶萌。
 
  七、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0501620(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zrzy.jiangsu.gov.cn/yc/gtzx/tzgg/202108/t20210816_1113304.htm

\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二维码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