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公车司勤人员公告

2021-06-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淮安市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公车司勤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9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报名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淮海南路268号)337会议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公车司勤人员公告
 
  因全区公务用车保障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公车司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司勤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管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25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另有规定的遵照岗位表中条件;
 
  4. 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龄,持有岗位所需C1以上驾照,有一定的车辆保养和检修技能;
 
  5.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过重大交通事故且为事故主要责任方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透明、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淮安市淮海南路268号)337会议室,联系电话:0517—83515375。
 
  3. 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4.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司勤人员岗位表》1份(见附件2,个人签名必须手写,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个人简历;
 
  (4)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报名表上贴一张,另一张备用)。
 
  (5)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个人其他能力的有关材料一并提供(适岗评价用)。
 
  (7)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5. 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取《报名登记表》。
 
  (二)适岗评价
 
  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实际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组织评委按评价标准,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专业证明、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岗位实绩、任职情况、获奖情况等进行适岗评价。
 
  (三)面试
 
  在适岗评价通过的人员中,按照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适岗评价的所有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实际驾驶操作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超过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则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淮安市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或区里指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受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因应聘人员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根据上述程序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薪酬和福利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并依《劳动法》缴纳相关保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监督电话:0517-83516288。
 
  四、本公告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7—83515375
 
  点击下载>>>
 
 
 
  清江浦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qp.gov.cn/col/1835_433615/art/16224768/1624585515229tn6kkI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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