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徐州新沂海门中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0-11-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江苏州新沂海门中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发布,报名时间:12月5日8:00—12: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新沂海门中学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新沂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2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新沂海门中学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xz.hrss.gov.cn)和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教育局版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04&TabID=1)发布,具体的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新沂海门中学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含2020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2月1日至2002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
 
  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七)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新沂海门中学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专业条件由新沂市教育局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审核的方式,依托校园进行。
 
  招聘安排见下表:
  

招聘地点

现场报名、审核时间及地点

江苏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12月5日8:00—12:00,地点: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8#J101

 
 
  (二)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新沂海门中学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生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4.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种荣誉、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6.其他岗位所需提供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
 
  (三)资格审核
 
  新沂市教育局现场组织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新沂市教育局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现场报名(笔试、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接受“苏康码”“防疫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及笔试、面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新沂海门中学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新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资格审核工作。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3.岗位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见《新沂海门中学面向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报名结束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新沂市教育局、新沂海门中学组织考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报名点招聘计划,新沂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新沂市教育局、新沂海门中学组织实施。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线。笔试时间和地点以新沂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新沂教育官网(http://www.xyjyy.net)上公布。
 
  5.新沂市教育局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沂教育官网一起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把学科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新沂教育官网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新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新沂市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新沂市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新沂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六、公示
 
  新沂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xy.gov.cn/xy/xxgk/DepartMent/?DeptCode=002011&TabID=1)和新沂市教育局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学习单位、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新沂市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新沂市教育局、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采取分时分站招聘方式,如在前一招聘点完成招聘任务,则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点,其他招聘点报名时间及地点见相关学校招生就业网公告。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登录新沂教育官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新沂海门中学徐老师:18952295567
 
  新沂市教育局:0516-88892340,13852225212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8922218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88891317
 
  新沂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8923859
 
 
 
 
  新沂市教育局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http://www.jsxzhrss.gov.cn/news.do?newsid=5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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