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和医技人员简章

2020-08-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和医技人员简章已公布,计划招聘64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1日。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公园路176号,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8号楼一楼报告厅。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和医技人员简章
 
  根据《关于医疗机构招聘合同制人员有关规定的通知》(吴卫人〔201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和医技人员共计64名,现将《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和医技人员简章》(以下称“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9日至2002年8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9日之后出生)。
 
  4、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1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报考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目前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且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除简章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0年8月19日前符合。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他人员均按社会人员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同时进行的方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公园路176号,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8号楼一楼报告厅。
 
  2、报名程序
 
  (1)签署并提交《2020年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和医技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2)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提前下载并准确填写)。
 
  (3)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已经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1份供单位留存。
 
  (4)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及复印件1份供单位留存。
 
  (5)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同时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和代报委托书。
 
  (6)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者另需提供2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证件照片。
 
  (7)资格审查。
 
  (8)缴费。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报名成功后不予退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9)发放准考证。
 
  (10)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或代报名人员须提前14日申领“苏康码”或“苏城码”,现场报名当天“苏康码”或“苏城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现场报名。
 
  3、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条件不符合《简章》的规定,或与招聘单位对报名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开考比例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并在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官网(http://wujiang.sdfey.cn/)公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按岗位区分,护理人员采取笔试+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占考试总成绩的30%(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次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医技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所有现场考试(笔试、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或“苏城码”,考试当天“苏康码”或“苏城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和官网公告。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场,开考后30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并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官网(http://wujiang.sdfey.cn/)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面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1、面试通知单领取: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如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在规定时间(详见官网公告)内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视作放弃),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成功领取《面试通知单》后,面试费不予退回。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和官网公告。
 
  3、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和官网公告。
 
  4、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为主。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前进场候考,未能按时到达者将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5、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以考察实际业务操作能力为主。
 
  6、面试成绩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各单项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不满60分者不予录用。
 
  7、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次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周内在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官网(http://wujiang.sdfey.cn/)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和公示
 
  体检合格者按相应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官网(http://wujiang.sdfey.cn/)公示7天,因考生体检、考核以及自身原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依次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2、被录用者持应聘单位所要求的证件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被录用者在通知报到时间内未能提供应聘单位所要求的证件材料或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至单位办理报到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4、新录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限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须在聘用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按期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八、待遇
 
  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奖金、福利等待遇按工作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160070(区卫健委),政策咨询电话:0512-60905010、0512-60905016(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吴江院区)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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