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0-04-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教师223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其中大专学历限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
 
  (2)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一项条件者(无锡籍毕业生除外):①获得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②校级“三好生”; 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其中报考高中岗位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9年获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5)现公办幼儿园在岗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公办幼儿园任教满2年(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非学前教育专业的报考人员需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公办幼儿园任教满3年 (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6)现公办特殊教育在岗教师(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除外):无锡市户籍,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残联注册登记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中心任教满3年(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符合上述(1)、(2)、(3)(报考高中岗位的研究生除外)、(4)的,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二、招录程序
 
  (一)报名
 
  详见《2020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http://www.wxjy.com.cn(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
 
  今年缴费拟在考试时间确定后进行。缴费标准: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必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2020年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证书。
 
  工作年限以2020年4月1日向前推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并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计算。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非幼儿园教师岗位
 
  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测试。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见《2020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详见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或无锡滨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bhjy.net),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查),如考生未参加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岗位序号4001—4024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岗位序号4025—4032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查。专业技能考查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测试为主,考核内容: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
 
  所有应聘者按应聘学科、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备课并进行课堂教学。由专家组根据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两阶段测试结束后,将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按30%:70%的比例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科需求数1:1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顺序;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2、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序号4033-4034)
 
  考核分笔试、加试和面试三个阶段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如考生未参加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则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笔试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直接淘汰。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按照岗位需求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学前教育加试的人员。
 
  (2)加试(满分100分)
 
  学前教育加试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前教育加试合格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由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以课堂教学测试为主,考核内容:课堂教学能力和综合能力。
 
  所有应聘者按应聘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备课并进行课堂教学。由专家组根据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阶段测试结束后,将报考者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成绩按30%:30%:40%的比例折算出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需求数1:1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则取第三阶段成绩高的,如第三阶段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四)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
 
  滨湖区教育局在面试环节前统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体检由滨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学前教育”教师还应参照原国家教委幼儿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录取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教育局公布学校岗位需求,由需求学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方式,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后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滨湖区教育局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新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综合考虑今年疫情防控特殊情况,录用人员如为2020年毕业生(报考高中岗位的研究生除外),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关系。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办理录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书、本科以上考生未取得学位证书;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区管校用的管理模式,服从区教育局调配。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初期)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六)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的均含本级。
 
  三、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仅在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上查询。
 
  教师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考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等信息可通过滨湖教育信息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滨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1178595(仅限工作日)
 
  四、纪律与监督
 
  教师公开招录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12388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党政办:0510—81178611
 
  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178680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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