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0-04-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江苏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5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6: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2020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5名,其中小学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月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条件:
 
  (1)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9年以后(含2019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3)报考岗位代码1007、10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须具有无锡户籍(含江阴、宜兴)。
 
  4.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社会人员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代码1007、10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须为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两年的在职教师。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20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以附件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7.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名)和2019年以后(含2019年)获得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2019年毕业后未交纳过养老金)。
 
  (2)两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0年9月1日向前推算。
 
  (3)报考岗位代码1007、10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二、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2020年无锡市梁溪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详见《2020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因笔试与无锡市区笔试同一时间进行,考生选报我区岗位后,不能再选报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隶属无锡市的其他区(县)招聘岗位(江阴市除外)。
 
  (二)资格审核、缴费
 
  详见《2020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后才能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另须交纳100元测试费。
 
  (三)考试
 
  考试包括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笔试(幼儿园教师岗位另须加试专业技能);第二阶段:面试(课堂教学测试)。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幼儿园教师岗位另须加试专业技能)。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关注“无锡市教育局官网”、“无锡教育新闻信息网”或“无锡教育”微信公众号。笔试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未参加教育公共知识考试,视为放弃本次新教师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加试专业技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加试人员。幼儿园专业技能加试由无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幼儿园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在加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2.第二阶段:面试(课堂教学测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根据考生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
 
  非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幼儿园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然后对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最终进入体检阶段人员。
 
  (四)资格复审
 
  第一阶段考试结束后,由梁溪区教育局对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而出现空缺的,相应空额按同一岗位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时需带好的材料:
 
  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的准考证、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与其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岗位代码1007、1008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所在幼儿园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所在幼儿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者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梁溪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考察:梁溪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后(含2019年)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在2020年8月31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3.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2020年8月31日前处理完成。
 
  4.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服从梁溪区教育局调配。
 
  5.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初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初期)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定级或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6.聘用人员在我区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区外流动。
 
  四、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2733993、85057395(工作日9:00-17:00)。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五、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jyj/zfxxgk/gggs/index.shtml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http://www.wxlx.gov.cn/xwzx/gggs/index.shtml
 
  六、纪律与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0-82736319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0510-85055015
 
 

  无锡市梁溪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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