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南通海安市财政局等六家单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2名,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海安市人力资源市场(长江东路10号东一楼大厅)。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2名,派遣到海安市财政局等六家单位从事办公辅助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办公辅助岗位 12人
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报酬:办公辅助岗位2745元/月,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211号)文件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 身体要求: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户籍要求:岗位101~103、105~108限海安户籍,岗位104不限户籍;
4. 其他要求:见《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海安市人力资源市场(长江东路10号东一楼大厅);
4.资格审核:各用工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
5.报名时收取笔试费100元。
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1.考试形式
岗位101~107:
(1)笔试:满分为100分。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
(2)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
数)。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①岗位101~104、106、107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②岗位105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岗位105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若进入技能测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岗位108:
①初试(面谈):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初试。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求职动机、个人性格、岗位匹配、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情况。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初试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②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参加技能测试人员收取考试费100元。
初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
③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进入笔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笔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⑴岗位101~104、106、107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⑵岗位10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30%
⑶岗位108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3.成绩公告:考试成绩及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aian.gov.cn/hasrsj/xxgk/xxgk.html)进行公告。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岗位101~104、106、107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岗位105、108以技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由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工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公示、聘用审批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岗位101~104、106、107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岗位105、108以技能测试得分高者优先。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
咨询电话:0513—88921662
六、本简章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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