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盐城市射阳县部分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招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专职宣传文化管理员57名,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7日下午6:00。报名地点:射阳县各镇区党委宣传办。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射阳县部分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射阳县部分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岗位面向射阳县镇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13个镇区村(居)专职宣传文化管理员共57名,其中合德4名、开发区4名、临海11名、海河5名、特庸4名、长荡5名、洋马4名、千秋7名、四明6名、海通1名、黄沙港2名、新坍1名、兴桥3名。
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主要工作职责:按照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要求,具体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策划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实施理论宣传、舆论引导、文明创建、文化活动等宣传思想文化各项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3、招聘对象户籍限在本镇区;
4、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党校、军队自考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简称“两代表一委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现任村(居)组干部不得报名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7日下午6:00。
2、报名方式:村(居)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
3、报名地点:射阳县各镇区党委宣传办。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1:《射阳县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报名登记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户口簿、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4、获奖证书、“两代表一委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由镇区党委宣传办和县人社局共同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
4、一经录用,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考试
(一)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公共基础知识)100分、面试(结构化和专业特长展示)100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在笔试成绩达到资格线基础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镇区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县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考生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考试由县人社局集中组织,全县统一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月11日下午2:30—6:00到镇区宣传办领取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和学历均相同时,取全日制学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采用面试加试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由镇区宣传办牵头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四)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标准执行。
(五)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招聘实行镇区聘村(居)用。公示结束,合格人员按成绩高低在报名镇区选岗后(或由所在镇区党委研究决定岗位分配),由所在镇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服务期。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人员管理由镇区、村(居)负责,业务指导由镇区宣传办、综合文化站负责。
(三)建立常态补员机制。本轮招聘结束后,进入面试未获聘人员录入村级宣传文化管理员人才库。此后出现岗位空缺的,由镇区从入库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通知递补,并报县委宣传部同意后聘用。
六、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由镇区财政所按规定发放;
2、聘用人员在聘期间工资按不低于省定我县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同时建立逐步增长机制;
3、聘用人员在聘期间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保障待遇,缴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应由个人缴费部分在发放工资时实行代扣代缴。
七、招聘咨询电话
1、射阳县各镇区党委宣传办(详见附件2:射阳县村(居)宣传文化管理员镇区咨询联系表)
2、射阳县人社局:0515-69222966 0515-69222866
八、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镇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各镇区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
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中共射阳县委宣传部
射阳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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