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南通市城管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9-08-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江苏南通市城管局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通过笔试、面试、适岗评价,综合考察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需要教材复习的考生可参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南通市城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南通市委组织部同意,南通市城管局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计划
 
  (一)市城市管理局科员2名;
 
  (二)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支队)科员4名。
 
  二、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县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乡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职位要求
 
  市城管局科员:法律类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的不限专业;
 
  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支队)科员:需从事现场执法,工作艰苦,男性。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
 
  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2、转任到新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2019年8月30日至9月5日,报名参加遴选人员须填写《南通市城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ntcgzxc@163.com。参加遴选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送材料。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9月5日(不含法定休息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地址:南通市政务中心主楼1907,联系电话:0513-59001392。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南通市城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⑤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⑥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参加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参加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数。
 
  (三)综合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适岗评价,综合考察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1. 笔试。主要测试遴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遴选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 适岗评价。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遴选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测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3:4:3的比例计算总分。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由市城管局领导班子结合综合测试成绩进行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遴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作风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遴选资格,视情况经市城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五)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在市城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市城管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取消遴选资格,报市委组织部同意,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开遴选解释权属于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未尽事宜由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59001392(南通市城市管理局人事处);监督举报电话:59009942(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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