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淮安市淮阴区考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须知

2019-04-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淮安市淮阴区考录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须知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淮阴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须知
  一、总体要求
  全区入围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从4月18日开始至4月24日结束(周六、周日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电话联系),考生接到区组织人社部门电话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拟资格复审人员按简章要求需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复审人员下载公告附件并如实填写《淮安市考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所填信息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如有相关情况(包括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变动等)发生变动,请在“备注”栏详细说明。
  2、学历(学位)材料
  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考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提供已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且须在复印件上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
  其他考生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注册登陆学信网查询学历认证信息、注册登录学位网查询学位认证信息,对查询到的认证信息页面截图打印(截图页面应包括考生照片、个人信息、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编号)。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3、同意报考证明
  A、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B、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C、非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①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
  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在职中小学教师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签署主管部门(如教体局、卫健委等)意见加盖公章;
  ③考生报名后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由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如果与新单位未签订用工合同且与原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个人手写承诺“没有签订人事合同不存在用工关系的证明”,同时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在报名后辞职、目前处于待业状态的考生需提供原单位辞职证明材料及本人情况说明。上述工作单位发生变更情况须在《资格复审登记表》备注栏注明。
  4、户籍证明
  除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以相应研究生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以相应本科学历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外,均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019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A、符合“夫妻分居”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在淮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可证明考生所报考职位在该县、县管体制区或非县管体制区的市辖区)和单位证明。
  B、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父母户籍(可证明考生所报考职位在该县、县管体制区或非县管体制区的市辖区)所在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C、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须提供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队)批复。
  7、其它材料
  A、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职位(职位代码:90—93):须提供我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聘大学生村官证明(因组织推荐或参加选拔考试已被其他单位录〈聘〉用的考生,不可作为在职大学生村官报考90—93定向职位);
  B、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4—96):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其中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证明;
  C、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须提供我市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材料(含2016年1月29日以来没有受到过党政纪处分及“一票否决”事项证明)以及工作经历、任职情况证明或文件;
  D、报考有中共党员政治面貌要求的职位: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由党员关系所在党委或县区级组织部门出具);
  E、报考有外语、计算机、资格证书等要求职位的,须提供职位所需外语、计算机、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应届毕业生参加司法考试成绩已通过,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考试证书)的,须提供下列材料:①司法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360分以上),需由市级司法考试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证明考生成绩达到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线;②考生个人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考试证书),否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考生如果放弃资格复审,需提前告知,并提供手写的书面放弃承诺,传真到区委组织部(0517-84997744),或拍成图片发送指定邮箱(hy84997867@163.com),待审核通过后视为已放弃。
  四、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情况特殊的,可以电话提前预约。
  2、报考区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及乡镇机关职位的考生:中共淮阴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淮阴区人民政府大楼4楼427室,电话:0517-84997867)。
  3、报考古清口街道职位的考生: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阴区北京北路星光菜场南侧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机关事务科,电话:0517-80859861)。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须交验原件(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可不交验《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但须在复印件上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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