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常州市、区属事业单位统考招聘公告

2019-03-1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常州市、区属事业单位统考招聘公告已公布,招聘114人,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21日9:00-3月25日16:00。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生可结合2019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备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常州市、区属事业单位统考招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2019年常州市属、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114名工作人员(进编103名,不进编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1日至2001年3月25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2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3月21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985工程”大学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报考部分不限户籍或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夫妻分居两地或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岗位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指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2017年和2018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的2年内,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身份报考;2017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后毕业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有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取得各类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19年3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3月25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
  (六)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指在我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七)招聘岗位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报考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八)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9年3月25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周年。可通过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资发放单、或者工作时间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证明。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报考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组工网(zg.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9年3月21日9:00—3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3月21日9:00—3月26日16:00
  3.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19年3月21日—3月27日的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3月21日—3月28日的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3月21日9:00—3月29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栏内查询。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9年4月1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7日9: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含试讲、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笔试由中共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含试讲、专业测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也可由其委托市级及以上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根据笔试类别各考相应试卷,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表。经济类中会计、审计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与管理类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9:00—11:30
  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常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合格线为5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有专业测试的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陈述申辩。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所占面试总成绩的比例,详见岗位表。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含试讲、专业测试)总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如有任何一项考试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五)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进编人员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不进编人员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19)85681910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9)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925,(0519)12380
  七、本简章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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