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盐城市东台市人民医院、东台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2019-03-0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盐城市东台市人民医院、东台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已公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1名,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东台市人民医院、东台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东台市人民医院、东台市妇幼保健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6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东台市人民医院、东台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2018年及以前毕业生(招聘公告公布日之前已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人员不得报名考试),详见《东台市人民医院、东台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东台市人民医院、东台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东台市人民医院新门诊楼9楼院办公室(东台市康复西路2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类别的岗位。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或成绩合格证明);④招聘岗位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咨询电话
  0515-85212398,85253636
  传真号码:0515-85253636
  联 系 人:杨宇、刘丽娟
  四、招聘方法
  1、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1)护理(助产)岗位、120护理岗位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对象。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面试、实践能力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
  (2)临床、影像技术、康复技术、药剂、检验、超声、院前急救、消防管理、工程管理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聘用对象。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以及面试、实践能力考核通知书。
  2、体检、政审、选岗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类别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同一岗位类别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按照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技术职称高低或通过国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考试)、学历高的顺序优先入围。报考护理(6号岗)、检验、药剂、康复技术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选岗。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已与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录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届时将终止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始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期间,享受本单位合同制人员待遇,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市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共同组织实施。东台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526942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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