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公告

2019-01-2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招聘教师80名。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澜北路3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岗位共招聘80名。其中:中小学教师72名,幼儿园教师8名。详见《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9年1月24日17: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应聘人员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2日-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澜北路3号)。
  咨询电话:开发区人社局:0517-83181982,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7-83717114。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请见附件三,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可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4张。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
  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取报名材料,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的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逾期未补报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的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缴费凭证于2019年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公共理论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改革等内容。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9年1月28日(周一)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和技能加试
  1.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测试标准对模拟上课情况进行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技能加试
  (1)体育教师(岗位代码为07)、美术教师(岗位代码为08)、幼儿教师(岗位代码为15)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时间、地点、要求和内容:见《面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折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体育教师(岗位代码为07)、美术教师(岗位代码为08)、幼儿教师(岗位代码为15)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技能加试成绩×40%;应聘其他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另行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②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体检工作由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和技能加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企业保险。分年度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按比例择优缴纳企业年金(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择优聘用人员参照在编教师同类待遇执行。
  六、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开发区人社局:0517-83181982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7-8371711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adz.gov.cn/)。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个人自主择业,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开发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八、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四: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五:档案托管证明.doc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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