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组通〔2019〕4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考试录用447名(含省垂管单位25名)担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22日至2001年1月28日期间出生);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其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22日至2001年1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详见《2019年连云港市考录职位简介表》;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6)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9.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018年(含)前毕业并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限本省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区职位;
省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2.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3.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1),考录对象为:本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考录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我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我市任职,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5.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代码98),考录对象为:本县(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五年、任现职两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个人或任职村(社区)须受到乡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县级部门以上表彰)两次以上;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6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现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8.考录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一)考录职位查询
2019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19年连云港市考录职位简介表》,从1月19日开始可通过连云港党建网(www.lygdj.gov.cn)、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lyg.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模块(rsj.lyg.gov.cn/hrzxzx/lygrsks/lygrsks.html)。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
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31日16∶00。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吋(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可就近选择省内笔试考区。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019年1月22日9∶00至1月28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1月28日16∶00至1月30日16∶00期间,报考资格未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职位不予开考或减少招考计划的,由招录机关负责通知有关报考人员。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2月1日9∶00—16∶00。
3.在本市参加笔试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9年3月25日-26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18-85826670)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24∶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8-8582667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大纲请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淮安、泰州设置考点。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9年4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也同时在上述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录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考录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其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等材料。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
3.面试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报考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前,委培、定向、联办的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待业人员由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不能按期提供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检察院司法警察,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入围人选比例为1:5。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检与其他职位一并在面试后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报考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规定进行政审。
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应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
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连云港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补充解答》。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审核机关联系,各审核机关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招考政策咨询:0518-85804289、0518-85835216。
报名考务咨询:0518-8582667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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