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8-11-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公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17:0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简章内容整理如下:
  2018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新闻中心等12家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聘人员实行企业合同管理,参加企业职工社保,退休后实行企业职工养老待遇。具体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归国留学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证明。
  3、年龄说明: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的要求,是指截止2019年1月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灵活就业、个体经营人员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具体工作经历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5、应届毕业生是指2019年8月前毕业的学生。
  二、报名
  (一)考录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简介表》。可通过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热门职位”中查询。
  (二)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请登陆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17:00。恕不接待来人。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需在正式录用报到前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材料。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
  3、本次考录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园区组织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补报、改报时间可顺延至:2018年11月23日17:00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程序和方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部分岗位含外语口试)、心理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
  1、科目
  管理类岗位、法律类岗位和财经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总分150分。笔试内容包含材料处理题、英语试题和专业试题三部分,不设笔试范围。
  材料处理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英语主要测查报考者基本的语法知识和运用能力、综合应用英语语言知识和基本阅读技能来理解书面材料的能力,以及将难度适中的英语书面材料译成汉语、汉语书面材料译成英语的能力。
  管理类岗位专业试题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法律类岗位专业试题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法律知识储备情况及应用能力。
  财经类岗位专业试题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财会、经济、审计等知识储备情况及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8年12月8日
  管理类岗位、法律类岗位和财经类岗位考试时间均为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面试、口试、心理测试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计划选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部门(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小组方式,按照省、市公职人员招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现场公布。
  3、部分岗位需在面试时加试外语口试,口试成绩与面成绩将各占30%和70%计入面试总分。
  4、面试后一天,所有参加面试人选均需参加心理测试,未参加者,视为放弃招聘,心理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成绩分别按照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45%、面试成绩的45%以及心理测试成绩的1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四、体检政审
  按照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有同分,按照笔试成绩,取高分者。一般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总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园区组织部(人事局)审批后,委托园区人力资源公司办理具体录用手续。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选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选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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