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无锡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2018-09-1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无锡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已公布,无锡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20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16:00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总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上午8:30至11:3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无锡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一、计划和职位
  无锡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20名。具体职位详见《2018年无锡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市在编在岗且已登记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公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省驻锡垂直管理机构在编在岗且已登记的工作人员。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中,下列已进行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可以报名:
  (1)原为公务员后因工作需要调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
  (2)通过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公开招录的人员;
  (3)国家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已办理调任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2015年9月1日以前进入机关或参公单位的);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l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17日9:00至9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资格初审和电子照片审核都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成功。填写虚假信息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市纪委监委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对信息填报不全的,报考人员应按审核意见补充相关内容。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报考比例的职位将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请于2018年9月27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它职位。核减选调计划或取消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总分为15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13日上午8:30至11:30。
  笔试的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市纪委监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获奖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阅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不同意报考或相关资格及材料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7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到无锡市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市纪委监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考察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选调人选。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公开选调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经研究后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2.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市纪委监委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报考咨询电话和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报考政策咨询:81820731
  考务技术咨询:82823315
  (二)公告发布及报名网址:
  无锡市人事考试专栏(http://l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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