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招聘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简章

2018-09-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苏州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招聘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简章已公布,公开招聘协管员20人,报名时间:2018年9月9日(周日),9:00-11:00,13:00-16:00;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东区2楼考试培训中心(崂山路9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公开招聘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昆山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监管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昆山户籍(不包括集体户口);
  4.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5.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以社保清单为准);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受过治安及以上处罚的;(4)因违章违纪被单位辞退、除名的;(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存在其它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7)其它不得报名的情况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2018年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公开招聘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需提供报名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材料:
  (1)《2018年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公开招聘市场监督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主页及本人内页)、学历证书,社保清单(盖章);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处,一张背面写明本人姓名、报考职位代码、联系电话,报名时交于工作人员);
  以上证件、证明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且报名当天提供,过期无效。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职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4.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8年9月9日(周日)
  9:00-11:00,13: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东区2楼考试培训中心(崂山路9号)
  报 名 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3)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四、笔试与面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考试成绩均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五、体检与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员按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根据招考职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政审,政审结束后,录用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示。
  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录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按照昆山高新区统一安排与相关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安排的视作放弃录用。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2.本次录用人员参照昆山高新区有关规定及岗位类别确定相应待遇标准。弄虚作假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简章由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城北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36870906
  监督电话:0512-50310781(昆山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
  工作时间:9:00-17:00(周一至周五)
  附件:
  附件3:报名委托书.doc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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