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招聘一般村干部简章

2018-07-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招聘一般村干部简章已发布,公开招聘一般村干部10名,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7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设在李典镇党委组织科(镇政府前楼三楼)。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公开招聘一般村干部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镇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镇干部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开展一般村干部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般村干部10名(沿江村2名,新滩村2名,伏固村2名,小乾村2名,伏业村2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3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章守法,身体健康,群众基础好;
  2、熟悉并热爱农村工作,想长期扎根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为群众办实事,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业创新能力;
  3、报考一般村干部人员必须为李典镇户籍;
  4、能熟练进行电脑操作,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33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村干部的其它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通过镇、村党务公开栏和李典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①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优秀士兵及以上奖励证明材料(如有);⑤户籍证明;⑥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7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设在李典镇党委组织科(镇政府前楼三楼)。
  (三)资格审查。公开报名截止后,镇党委组织科按照公布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及时公布符合招聘条件的人选名单。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计算机操作考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成绩向社会公布。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向社会公布。
  3、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结束后,组织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考试内容。计算机操作考试总分 50分,设3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及计算机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由镇成立考察组,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考察初步人选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工作单位表现、居住地表现等情况,考察中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考察结束后,镇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与录用。对确定录用人员,及时在镇、村党务公开栏和李典党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新录用人员将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不胜任者,不予录用,个人自主择业。
  在体检、考察和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待遇。一般村干部试用期享受镇现职一般村干部同等报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岗位,经组织程序,是中共党员的任用为村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用为村主任助理,待遇按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与村“两委”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其所在村任用。
  四、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及计算机操作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未尽事宜,由李典镇党委组织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983306(李典镇党委组织科)
  监督电话:0514-80983307(李典镇纪委)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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