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市浦口区新世纪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18-05-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南京市浦口区新世纪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6名,报名周期:即日起至2018年6月16日12时。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浦口区新世纪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江浦街道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下辖公办幼儿园:浦口区新世纪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介绍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如在他园因体罚、安全等受处罚或不配合幼儿园工作的不予聘用)。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幼儿教师
  招聘人数:6人
  任职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3、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幼教工作经验、专业能力较强者优先考虑;
  4、获得市、区幼儿园专业技能比赛奖项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示
  1、招聘简章在浦口区政府网站、江浦街道官方网站、领航招聘网、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2、公示期: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6月16日12时。
  (二)报名阶段
  1、报名周期:即日起至2018年6月16日12时。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应聘者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浦口区新世纪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图标并下载报名登记表(浦口区新世纪幼儿园),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证明、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扫描件或者照片发送至:leaderhr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浦口区新世纪幼儿园报名+本人姓名)
  (2)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证明、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2寸免冠近照两张前往以下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一: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四楼招聘事业部);
  现场报名地点二:浦口区新世纪幼儿园(浦口区江浦街道小学巷2号);
  现场报名时间:在报名规定期限内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点至17点间。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筛后,安排资格审查,候选人须本人参加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①本人已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
  ④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学历证明打印件(带二维码);
  ⑥本人2寸免冠近期证件照两张。
  3、资格审查须由候选人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凭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纸笔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学前教育(幼儿)基础知识和综合技能知识。
  4、笔试成绩出具后于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公示。
  (五)面试(技能考核)
  1、考核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以及技能考核的形式,通过对应聘者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2、面试名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达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技能考核)的总分为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5、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与笔试成绩综合后,将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公示。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录用
  对通过体检无异常者,决定正式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后方可录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采取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形式支付。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聘期内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浦口区江浦街道组织、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5-84761069,025-84687314。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