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引进研究生层次人才公告

2018-05-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引进研究生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39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现场报名地点: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处(综合楼三楼336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引进研究生层次人才公告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宿迁市唯一一所三级公立医院,也是宿迁建市以来单体投资规模最大的民生工程。医院总投资20多亿元,占地面积330亩,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设计床位2000张,2016年7月正式开业,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公益为一体的综合性公立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研究生学历人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 本次引进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优先。
  6. 非应届医学类毕业生要求有三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在本市范围内医院就职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一年以上的证明)。
  7. 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载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研究生岗位需求表》(附件)。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
  2.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人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至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处(综合楼三楼336室);
  (2)网上报名:将上述材料电子档发送至shiyirsc@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岗位+姓名+研究生招聘报名。
  (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成绩达到面试总分60%的为合格。
  2.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成绩达到考核总分50%的为合格。
  3.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8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支路120号;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766326(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27—84359139(宿迁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27—80766226(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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