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至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公告
盐人社事招公告核〔2018〕12号
为加强我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毕业生。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盐城市范围内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岗位 |
招聘
计划数 |
开考比例 |
招聘条件 |
专业 |
学历 |
招聘对象 |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额拨款 |
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 |
3 |
1:2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公共卫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硕士或博士学位 |
2018年应届毕业生 |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至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市疾控中心办公室(盐城毓龙东路66号六楼601室)。联系电话:0515-88245600;联系人:杨忠勋。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2018年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④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业方向证明、在校成绩单。(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本次招聘。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方式: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面试形式进行,由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疾控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标准执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盐城市疾控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连续两次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岗位执业资格的,自动中止聘用关系。聘用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
拟聘用人员于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32(盐城市纪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盐城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
0515-88198304(盐城市人社局事管处)
0515-88245600(盐城市疾控中心办公室)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