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连云港市灌南县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8-03-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连云港市灌南县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8名,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至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8]19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和计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8日至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其他相关应聘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f54683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三日内回复确认。联系人:张飞 姚雨馨;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三)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18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灌南县集中办公区卫计委大楼)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近期同底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张;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2018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销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各岗位开考情况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以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分,需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696905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0518-8369693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灌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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