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无锡市公务员招录报名填写注意事项及常见政策问题解答

2018-01-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江苏无锡市公务员招录报名填写注意事项及常见政策问题解答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无锡市2018年公务员招录报名填写注意事项及常见政策问题解答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考录简章》和《报考指南》,确有疑问再拨打咨询电话,资源有限,请将方便留给他人,谢谢!
  1.报名填写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或学历认证材料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应届生请务必核实好将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再进行填报。
  (2)“毕业专业”、“学历”、“学位”等请填写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完整的学习经历,请在“考生简历(从高中填起)及其他说明信息”栏目内填写。
  (3)“专业类别”为统计项,选取与所学专业最相近的项目即可。
  (4)一些职位要求的条件在报名表里没有对应位置可填时,请在最后一格“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内填写,比如“夫妻分居,配偶户籍在无锡市xx区(市)”,“x年x月通过司法考试(A)”等等。
  (5)家庭成员信息需完整填写,如有回避关系须如实填写。填写格式:父亲xxx,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2.常见政策问题解答
  (1)社会人员(含往届本科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具有我市户籍;以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报考的不限户籍;报考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职位的不限户籍。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其非全日制学历(或以前取得的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如应届毕业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报考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自考取得的学历报考),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以其本科学历报考职位要求为“本科”或“本科及以上”的,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相符,且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2)户籍仍保留在驻锡高校的往届毕业生,视作具有我市户籍。已落户无锡集体户口的视作具有我市户籍。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往届毕业生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在报名信息表中注明其第二学位证书在教育部相关认证网站(如:学位网)上可以查询到。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在报名表中注明是以双学位第二学位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推荐表上注明所学的第二学位专业、学校出具的证明及成绩单等)。
  (4)自学、函授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在报名截止日前已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的,均可用于报考。
  (5)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资格(如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司法考试、专业英语等级等证书,成绩合格日期在报名截止日之前,且在官网(或官方委托的网址)上可以查询到,或者有官方的合格成绩单,可以报考。
  (6)对考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审核)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录公告和职位表),建议考生尽早报名,如不通过可改报其他职位。
  (7)村官的身份、进入时间、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一律以服务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人社部门的认定结果为准。
  (8)我省项目办选派的“绵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我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
  (9)报“94”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必须是报名时已“未续聘”。
  (10)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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