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淮安市从“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定向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9:00-11月22日16: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适用于此次考试的复习,考生可参考使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淮安市关于从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我省首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及就业服务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1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从“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37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下简称“期满合格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面向我市2017年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定向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定向招聘的岗位为县以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水利等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从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7年淮安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按照“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类别(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水利)进行区分,分别对应报考教育、农水、卫生、扶贫岗位,并具备岗位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二)统一笔试
1、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为《江苏省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在网上发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淮安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满分的50%以上(含)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市人社局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并在面试开始前对考生身份证、江苏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统一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淮安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1月20日9:00-11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1月20日9:00-11月23日12: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7年11月20日9:00-11月23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此次笔试按每个考生100元标准收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笔试结束后,将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报名缴费的银行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银行卡注销)。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2月14-16日登陆淮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8366856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非2017年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由招聘部门(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三支一扶”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517-83646465;
考务技术咨询:0517-83671403、83668563;
监督举报电话:0517-83665187。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