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扬州高邮市中医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9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9月22日17:30,报名地点:高邮市中医医院人事科(1号楼六楼)。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高邮市中医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按照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高邮市中医医院现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9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高邮市中医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8日至1999年9月22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岗位条件
可以通过高邮市中医医院网站(www.gyszyyy.com)查询《高邮市中医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实践技能考核,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7年9月22日17:30
报名地点:高邮市中医医院人事科(1号楼六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
(2)3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照片;
2、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人事科根据《招聘简章》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2)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由本人填写《高邮市中医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3、领取 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名表》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17年9月30日上午7:30,到高邮市中医医院1号楼六楼会议室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17年9月30日(8:00—9:30);
笔试地点:高邮市中医医院1号楼六楼会议室。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三)面试
笔试工作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护理和助产专业面试采取实践技能考核方式,其他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下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中医医院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中医医院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邮市中医医院网站(www.gyszyy.com)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体检合格人员,按备案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要求与高邮市中医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中非应届毕业生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聘用人员享受高邮市中医医院同类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实行备案制管理,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办理解聘手续。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一)组织领导。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要求,在高邮市编办、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领导下,市中医医院积极稳妥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六、本简章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高邮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高邮市中医医院咨询电话:0514-84683524;
高邮市卫计委监督电话:0514-84642579。
高邮市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