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昆山市周市镇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74人简章

2017-07-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苏州昆山市周市镇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74人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会议中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周市镇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共74人,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并愿意长期服务于周市教育事业。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医岗位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21日至1999年7月22日期间出生的)。保育员岗位年龄需在2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21日至1989年7月22日期间出生的)。
  (三)具有昆山市户籍,其中保育员要求周市镇户籍。
  (四)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校医岗位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保育员岗位要求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符合职位表中招聘学科岗位所规定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现役军人②在读非应届的毕业生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④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其他条件
  详见《周市镇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昆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会议中心。
  (二)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报名者在以上时间持职位表中要求的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2张及代课证明(限教师岗位),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初审通过的,收取报名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57627825、57623692。
  报名地点电话(仅用于咨询报名地点):55137171。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目录参考2012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照此目录。
  其他岗位专业目录参考《2017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到2017年8月31日止,由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在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计为工作经历)。
  4.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允许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低学段相应专业学科的岗位。
  5.同一职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减少招聘职数直至取消开考。职位取消开考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可在2017年7月24日9:00-16:00到报名地点进行补报名。
  6.报名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如最终取得了该岗位的签约资格,同一职位内的人员遵循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的原则,且待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择校后再择校。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不设合格线,面试设合格线为6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加分(按实计算,只计入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加分为截止2017年6月30日,在周市镇公办中小学、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任临时代课教师的,且在2017年6月仍在岗的,每代课1学期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代课证明由代课所在学校开具,在报名时现场提供。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报名当天通知。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职数1:3比例确定取得本岗位面试资格人选。同一岗位,如最后一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
  ①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用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微型课以昆山市各学段学校现行使用的学科教材为面试内容。备课45分钟,微型课15分钟。音乐学科、美术学科另需进行技能测试。加试技能测试的岗位,微型课和技能测试分数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40%。音乐学科须用钢(电子)琴弹唱一首现场公布的曲目,时间为5分钟。美术需自备绘画材料,现场创作一幅命题画,创作时间40分钟。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算总成绩。
  ②幼儿教师面试共分四个项目:绘画、钢琴弹唱、舞蹈、微型课。绘画为现场公布绘画主题,在40分钟内现场创作,绘画工具自备。钢琴弹唱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准备5分钟,正式测试时弹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为自备舞蹈,时间3分钟,舞蹈服装、道具自备,配乐选用MP3格式。微型课为现场公布课题,备课30分钟,上课10分钟。四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绘画(按占比20%计)+钢琴弹唱(按占比20%计)+舞蹈(按占比20%计)+微型课(按占比40%计)。单项不合格的不计算面试总分及总成绩。
  ③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面试。
  3.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其中幼儿教师当场公布单项成绩。
  五、体检
  体检分为招聘体检和上岗体检。
  招聘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开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报考幼儿园教职工的,另需进行上岗体检,由录用单位待录用分配后安排到指定机构参加上岗体检,上岗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资格复查
  本次招聘对通过考试且招聘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并取得总成绩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七、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在“昆山人才网”(http://www.kshr.com.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同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如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服务期限协议,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为1年,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考核合格人员在首聘学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八、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周市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公考招聘工作人员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57628718。
  十、本招聘简章所述内容由周市镇组织人事办、文卫办负责解释。
  附件4:代课证明模板.doc
  周市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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