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苏州昆山市淀山湖镇考录工作人员29人公告

2017-07-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苏州昆山市淀山湖镇考录工作人员29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五楼会议中心(崂山路9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昆山市淀山湖镇2017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录用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历为大专、本科的,须为淀山湖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户籍放宽至昆山市户籍。
  3. 年龄说明: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除名的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受过治安及以上处罚的;(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7)目前在淀山湖镇机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8)三年内在淀山湖镇机关部门单位工作并辞职的人员;(9)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昆山市淀山湖镇2017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 报名方法和缴费:现场报名,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2. 应聘材料要求:《淀山湖镇2017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公告》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 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7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五楼会议中心(崂山路9号)。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填报,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予报名处。
  四、考试
  1. 开考条件。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职位取消开考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处重新补报其他职位。
  2. 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安排加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实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人员按照人事录用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录用与待遇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
  因考生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替补。
  录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试用期及首签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录用人员按照淀山湖镇新录用人员考核期待遇规定执行,一年考核合格后,按淀山湖镇编外定岗人员待遇享受相应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7486278。
  九、本公告由淀山湖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录公告、考试相关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7天,接受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本公告由淀山湖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12-57481309、0512-57482302。
  淀山湖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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