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全面推动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讯 为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的意见》和《江苏省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江苏省常州市编办积极谋划、主动作为,通过申请专项经费、安装评价系统、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专题培训等措施为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推进过程中,做到“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上下联动。将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列入市委深化改革重点工程和辖市区编办年度工作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督促辖市区编办积极做好经费申请、系统建设、制度出台等措施。
二是坚持左右协同。主动对接法院、公安、财政、人社等监管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协作配合,并成立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联席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评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坚持责任分工。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准确把握时间节点,要求在7月31日前登陆系统完成评分,逾期系统将关闭评分功能,9月底前最终确定评价结果。严格对照评价指标,认真填写自评表或评分表,确保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四是坚持服务跟踪。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是一项新工作,为确保评价工作有序推进,市编办主动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技术人员专题培训、制订不同角色操作手册、电话、微信、QQ群等方式及时指导,为单位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事业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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