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通知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2.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详见附件2,非在编人员由用人单位盖章,在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同时盖章),待业人员须由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3.符合年龄放宽条件者须提供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时间:2017年4月12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局(延安西路200号,原清浦区民生大厦三楼会议室)
3.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
4.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于4月13日下午(2:00—5:30)前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缴费单到清江浦区教育局918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