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3-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盐城市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3月20日至24日(8:30 -12:00, 14:30 -18:00),报名地点: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射阳县人民西路66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城市建设工作需要,经县编委核准,同意使用射阳县市政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名编制,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在盐城市内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职人员身份。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七)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20日至24日(8:30 -12:00, 14:30 -18: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射阳县人民西路66号),联系人:刘粉宝,联系电话:0515-82340201,15195137700。
  3、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身份证明、同意报考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到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县住建局组织的各项选调考试。所有报考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住建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开考比例。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语言表达、应变等方面能力。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技术职称任职时间长、等级高的优先,仍然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着重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次序参照体检要求执行。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与用人单位须签订5年以上服务协议。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2340111
  0515-82309009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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