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迁市华文外派教师招聘公告

2017-03-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宿迁市华文外派教师招聘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宿迁市华文外派教师招聘公告
  经宿迁市外侨办积极争取,国务院侨办和省侨办决定从宿迁市选派10名教师赴泰国、印尼任教,支持当地华文教育工作开展。
  华文教育是面向海外推广中华文化的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华文外派教师是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办,以公派名义选派优秀教师赴境外华文学校开展教学及教学管理的工作,是华文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外派教师科目、时间、学历要求
  聘方学校 馆区 科目人数性别年龄 选派省份 任教时间
泰国 达府达光学校 清迈 小学汉语2人,35岁以下,女 2017.5-2018.4
泰国 批集府竹板杏县华侨学校 清迈 中学汉语2人,25-40岁,男 2017.5-2018.4
印尼 泗水崇高基督教国际学校 泗水 幼教2人,25-35岁,女,本科学历 2017.5-2018.4
印尼 茉莉芬三语国民学校 泗水 幼教2人,25-35岁,女,本科学历 2017.5-2018.4
印尼 东方舞蹈培训中心 泗水 幼教1人,舞蹈1人,女,25岁以上 2017.5-2018.4
  外派教师基本要求和待遇
  一、外派教师的基本要求:
  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粗通英语;身体健康,无严重病史。需持因私护照,办理学历公证,健康证明和无犯罪公证。
  二、待遇:
  1.国务院侨办支付外派教师月薪含税9000元人民币、国际往返旅费、国内中转食宿、交通及办理出国手续等费用。月薪支付按实际出入境时间计算。
  2.聘方学校负担外派教师在国外工作期间的食宿、医疗保险和其他税金等费用。
  3.外派教师的国内职位及工资等事宜按教师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国侨办对外派出教师的学校,按每人每月予以2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联系人: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处 黄莹
  电 话:0527-84368681
  手 机:1525075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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