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苏州市公务员考试户籍(生源地)要求说明

2017-01-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苏州市公务员考试简章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2017年苏州市各级机关、参公机关(单位)及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科员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公人员)914名,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119名,县(市、区)级机关(含参公)464名,乡镇(街道)机关266名,委托招录的省垂直管理机构65名。
  2017年江苏苏州市公务员考试户籍(生源地)要求说明
  1、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
  3、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4、职位对户籍(生源地)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含各区)、县市的职位;
  6、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7、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学历户籍(生源地)政策,按省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其他驻苏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学历户籍(生源地)政策,按照苏州市职位的要求执行;
  8、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职位;
  9、我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职位。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名前需仔细结合个人情况比对报考条件,如仍有疑问的可咨询招考单位。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8日16∶00(点击报名),公共科目笔试时间:3月11日,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3月12日。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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