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迁市沭阳县第二水厂招聘30人简章

2016-11-0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宿迁市沭阳县第二水厂招聘30人简章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11月8 日16∶00;报名地点:沭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沭阳县广电台大楼一楼)。详情如下:
  沭阳县第二水厂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工作需要,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5、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6、现役军人、在读有学籍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第二水厂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时间、地点均会及时发布在花乡沭阳网站,请广大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花乡沭阳网站,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而影响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体检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并承担后果。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11月8 日16∶00;
  报名地点:沭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沭阳县广电台大楼一楼)。咨询电话:0527-83595162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现场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考生完成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在2016年11月14日—11月16日到县第二水厂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笔试成绩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公布,请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分值×50%+面试分值×50%),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公示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
  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办法
  录用人员为企业性质工作人员,由县第二水厂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工资待遇
  所招聘人员工资标准为大专学历基本工资2400元,本科学历基本工资2800元,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541116
  七、本简章由沭阳县第二水厂负责解释
  沭阳县第二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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