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16-07-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9:00至8月8日16:00(节假日除外)。笔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可结合2016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进行复习。详情如下:
  2016年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一、计划和岗位
  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详见附后的岗位信息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区级机关选调对象为区内外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选调对象为区内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者需具有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计算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限时,军队转业干部的部队服役年限、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年限可连续计算。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可任选一种)。
  1、现场报名:请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至选调单位报名。
  2、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以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选调单位邮箱。(各选调单位的报名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详见附后的岗位信息表)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9:00至8月8日16:00(节假日除外)。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的岗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在编证明(需编制部门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核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核实编制身份、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单位党组织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选调单位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招考政策咨询:
  区委组织部:(025)57338115
  区人社局:(025)57338710
  (二)招考监督:
  区纪委:(025)57338036
  (二)公告网址: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gczzb.gov.cn/)
  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njg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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