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1-9号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10-19号岗位为一次性招聘岗位,一次性招聘岗位的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09:00-2016年9月20日16:00。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jrts.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放宽到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放宽到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放宽到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长期招聘岗位。1-9号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后开始报名,发布公告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当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2016年12月31日。学校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2.一次性招聘岗位。10-19号岗位为一次性招聘岗位,一次性招聘岗位的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09:00-2016年9月2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09:00-2016年9月21日16: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中,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一次性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6年9月22日9:00-16:00登陆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包括试讲、面试。
(二)考核程序
1.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 http://www.njrts.edu.cn/)人才招聘“公告通知”栏查询。试讲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不满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试讲成绩排名将在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面试按照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前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试讲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查验下列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材料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身份证;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等)。
(三)成绩的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四)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学校2016年11月20日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98 联系人:殷老师 杨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人:胡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25-68533011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