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市职业大学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8人公告

2016-07-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苏州市职业大学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38人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31日。具体流程见下文:
  2016年苏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学校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引进高层次专业带头人及紧缺岗位专业人才,根据《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带头人、紧缺岗位人才38人。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报名不限户籍;
  3.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及要求,详见《2016年苏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31日;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邮寄应聘材料等方式递交报名材料。填写《苏州市职业大学应聘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2),并附应聘材料发至招聘电子邮箱或寄至联系地址。电邮主题或邮件封面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岗位序号)+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电邮扫描件请注意压缩尺寸大小,应聘材料附件大小不超过5MB。
  地 址:苏州市致能大道106号(215104),苏州市职业大学惠和楼330室
  联系人:李老师(0512—66502983)
  电 邮:rsc@jssvc.edu.cn
  3. 应聘材料要求:
  (1)应届毕业生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一寸免冠近照。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各层次职称证书、职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及档案关系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一寸免冠近照。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归国留学人员另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报名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招录过程中严格遵守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回避制度,凡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招聘考试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对外公示三个工作日,随后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招聘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必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或等于10:1的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的方式。笔试和专业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必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两者成绩各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3.招聘考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的“岗位简介、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职业素质。
  4. 招聘考试成绩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政审和资格复查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方面为主,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学校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如学校决定递补(也可决定不递补),在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1. 学校根据招聘专业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及政审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http://www.jssvc.edu.cn)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3. 相关待遇按市属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业绩能力、学术水平及专业学科紧缺程度,对正高职称、博士研究生及紧缺专业副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过渡教师公寓、首次聘用工作量减免等引进优惠待遇,具体面议。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市人社局关于面试工作“十不准”的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单位及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03850。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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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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