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秦淮区小学新教师补充招聘15人公告

2016-05-1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南京市秦淮区小学新教师补充招聘15人公告已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秦虹南路176号秦淮区教育局208会议室。详情如下:
  2016年南京市秦淮区小学新教师补充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秦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秦淮区教育局面向社会补充招聘15名小学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小学教师15人。其中:数学 6人、体育6人、科学3人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有二级乙等(语文、学前教育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条件。
  (四)已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2016年四城区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取得“同意面试”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聘特殊教育学科的毕业生学历可以放宽至大专。毕业时须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社局(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nje. cn)和秦淮教育网(http://www.qhqjyj.com)发布。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考生本人)。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秦虹南路176号秦淮区教育局208会议室。(公交43路、65路康居里站或者110路、181路、301路康美里站下车即到。)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2016年四城区同意面试成绩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学业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在校期间各类获奖、技能等级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收费标准
  应聘者需缴纳9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
  (四)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面试及成绩计算
  (一)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秦淮教育网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秦淮教育网。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在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备案后的面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授(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现场答辩和授(说)课均按照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均为该项总分的60%。答辩和说课的成绩均现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现场答辩考核成绩×30%+授(说)课考核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相同学科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秦淮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被聘用的新教师2016年8月15日前到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报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和学科需求分配到各个学校,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秦淮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650616、025-52650617。
  监督电话:秦淮区教育局监察室025-52650630、025-52650602。
  以上招聘简章由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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