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宁县2016年考录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考生:
根据2016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县2016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3日至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
根据考生所报单位的类别分别到县委组织部综干科(教育局603室)、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人社局大楼405室)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2016届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材料名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④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⑤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⑥《考生诚信保证书》。
2、2016届专科学历应届毕业生
材料名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⑤《考生诚信保证书》。
3、社会在职人员
材料名称(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辞职后待业人员,提供辞职证明、未就业证明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毕业后从未就业人员,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⑤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⑥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挂村任职毕业生须提供证明其身份的相关材料);⑦《考生诚信保证书》。
五、其它事项
1、对考生资格复审现场进行,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资格复审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一切后果的,责任自负;3、4月15日下午6点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6、所提供材料请按顺序排列,原件、复印件分类摆放。
特此通知。
附件:1、考生诚信保证书
阜宁县委组织部
阜宁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