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市考录公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通知

2016-04-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苏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的通知
  根据《苏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苏州市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现定于2016年4月16日进行苏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体能测评,现将具体安排如下:
  1.测评地点
  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苏州市吴中区郭巷镇尹山湖4号,513、671路公交车至尹山湖西路兴郭路北站下,向南步行约600米)。
  2.测评时间
  4月16日。报考苏州市公安局的考生,08:30前到达测评地点;报考县(市、区)公安局与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13:00前到达测评地点。
  3.注意事项
  ①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好姓名、职位代码);
  ②测评时应穿着适合体育运动的服装和鞋类;
  ③各考生至报名点进行签到、核对信息,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保管好个人物品;
  ④各考生应准时到报到地点,迟到30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⑤考生应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测评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测评中出现的身体问题由个人负责;
  ⑥各考生体能测评后,由工作人员安排等待公布合格名单,合格的填写《体检表》,发放体检通知书。
  4.友情提示
  ①此次体能测评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人员,未参加体能测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体检、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②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招录计划1:3比例进行体检,其他考生可自愿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为4月20日、21日,具体详见书面通知。
  ③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招录计划1:3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后通过的人数不足1:3比例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体检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要求请见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zhrss.gov.cn)。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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