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南通市通州区镇卫生院招聘50名卫技人员

2015-11-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下半年南通市通州区镇卫生院招聘50名卫技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8:30-11:30,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6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下半年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5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至1997年12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2日8:30-11:30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12月5日13:30-17:30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三峡医专)。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二份;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数与招聘数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根据招聘计划安排,对已在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完成招聘的岗位在本次招聘计划中作相应核减。核减、取消岗位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通州人才网(www.tzrcw.gov.cn)、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jw.tz.gov.cn)公布,并在各报名现场公告。
  报名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6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和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笔试时间:12月3日上午9:00--11:00;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笔试时间:12月6日下午2:00--4: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阅卷结束后电话通知考生,并在通州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1:2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面试时间:12月4日上午8:00开始;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面试时间:12月7日上午8:00开始(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通州人才网公示。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州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医疗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医疗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考生主动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考生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后,由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双向就业协议,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在2016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5.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此次招聘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体检费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往返交通费,由聘用单位负责报销。
  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13162 86541410;
  13646244382 13962771209
  纪律监督:0513-86514165(南通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0513-86105197(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附件: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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