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徐州市纪委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5年江苏徐州市纪委机关选调科员及以下职位纪律审查人员3人。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9月27日9:30-15:30、9月28日9:30-16:30,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徐州市淮海食品城南侧)。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公务员身份证明;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由市纪委机关工作人员现场审查资格条件并当场告知结果。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也适用于此次考试的复习。笔试时间:10月17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5年徐州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市纪委机关公务员队伍,加强纪律审查力量,经研究决定,2015年徐州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3名纪律审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科员及以下职位纪律审查人员3人。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徐州市市级机关公务员。不含工勤人员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二)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2015年9月30日),或者2013届(含)以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担任科级以下职务;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限法律类、公安类、审计类相关专业;
7.具有2年以上查办案件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一)职位查询
如需咨询有关事项,报考者可直接与市纪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3732526。
(二)填写报名表
报考者可通过徐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2015年徐州市纪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不得有改动)。
(三)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9月27日9:30—15:30、9月28日9:30—16:30,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徐州市淮海食品城南侧)。需提供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公务员身份证明;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由市纪委机关工作人员现场审查资格条件并当场告知结果。
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者于10月14日起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选调程序
(一)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10月17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由市纪委机关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织面试入围人员开展适岗评价,考察考生胜任岗位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
职位按笔试、面试、适岗评价成绩分别占50%、25%、25%计算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市纪委机关负责实施。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六)公示与相关手续
1.公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调动和任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纪委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83734285
六、本简章由中共徐州市纪委、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