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严格规范 笔试分ABC三类

2015-09-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职位已开始申报,各单位正式开始制定职位申报计划。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此次职位申报计划严格规范各项条件,下发文件的要求既能体现招考工作的科学性,也能体现其公平性。
  科学招考

  1、严格规范各单位招考名额。市、县(区)、乡(镇)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报招录计划,必须坚持在规定的编制职位限额内招录。缺编数在3名以上的,按缺编数的1/3予以控制;缺编数在2名以下的,可安排招录1名。没有编制空缺的,一律不安排招录计划。
  2、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考特殊人群。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原则上要拿出15%左右的招录计划,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各县(区)可拿出1名乡镇机关职位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主任)。
  3、规范基层工作经历要求比例。市级党政机关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控制在10%左右,县(区)级以下党政机关招录职位原则上不设置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

  
公平招考
  1、严格控制职位条件设置。2016年公务员招录职位分为A、B、C三类,分类的要求不变。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一般不得附加年龄、性别、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毕业院校类型等限制条件,一般性岗位和基层岗位不得设置过高的学历要求,尤其不得设置与职位工作无关的条件。
  2、放宽专业要求。招录职位专业设置按大的学科门类设置或不设限制。
  根据最新编报计划,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继续进行分类考试,职位分为ABC三类,考生根据报考职位决定考试科目。A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B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C类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在最新职位表出炉前,考生目前无法知道所报考职位为哪类的情况下,可结合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全面复习上述三科,做好全面复习的准备工作,准备2016年2月的报考工作(预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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