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岗位招聘简章

2015-06-0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岗位人员15人,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09:00~6月17日16:00,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可参考2015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复习备考。考生可凭借教材后面的防伪码到公务员教材中心增补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历年江苏省事业单位笔试真题。
  如东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岗位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如东县人民法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司法辅助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设司法辅助岗位15名,其中岗位一:男性,10名;岗位二:女性,5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至1997年6月期间出生);
  5.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行为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刑事犯罪嫌疑、无正在服刑记录;
  6.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如东县人民法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6月 15日09:00~6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 6 月15 日09:00~ 6 月18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6月 15日 09:00~ 6月19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纳费用,进行缴费确认。
  2.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170像素;宽:13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严禁上传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等。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负责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将注明缺失或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3)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4)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速录技能测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3. 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09:00~ 6月26 日16:00。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84528191。
  (二)笔试、速录技能测试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20%,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文字录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两段录音,每段均为10分钟,语速分别为80字/分钟、120字/分钟,根据准确率评分,百分制计分。
  3.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成绩查询。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两天内,招聘考试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将在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如东人力资源网站上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如东人力资源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按照笔试成绩占20%、速录技能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40%,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力资源网、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
  体检由如东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东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拟聘人员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如东人力资源网、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可续签。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投诉与举报。
  纪律监督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社局纪检组)
  0513-80866844(如东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公布: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13-84520883(如东县人社局)
  0513-80866806(如东县人民法院)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  东  县  人  民  法  院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