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市浦口区教师招聘公告(第二次)

2015-05-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南京市浦口区二次招聘教师61名,报名时间2015年5月22-23日。
  南京市浦口区2015年新教师二次招聘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2015年新教师招聘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新教师,相关条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符合我局2014年12月25日《南京市浦口区2015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招聘条件(登陆南京教育信息网或浦口教育信息网查询)且参加2015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含在南京市其他区报名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合格线为各学科笔试卷面总分的50%。
  二、招聘学科(专业)及人数
类别 语文 数学 历史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心理
财务会计 动漫 合计
小学 25 13     3 4 3       48
初中     2 2 4 1   2     11
职业教育                 1 1 2
合   计 25 13 2 2 7 5 3 2 1 1 6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2-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浦口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5号。可乘510、511线、D7线公交车至江浦客运站下,转乘601线至五里村站下。或乘地铁10号线至雨山路下,转乘601线至五里村站下,向南步行300米左右)。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所报类别、学科需与笔试考试的类别、学科一致。
  1.报考普通中小学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报考职业教育专业的考生,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硕士或本科学历专业报考,需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
  2. 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附件二),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成绩凭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3年、2014年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到浦口区教育局服务大厅现场登记报名,并上交相关材料复印件(自备)。
  此前已参加过2015年浦口区新教师招聘报名尚未被录用的考生均需重新报名登记。
  四、面试
  面试由浦口区教育局按核准后的面试方案统一组织。
  1.面试人选为达到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学科招聘数的1:4确定。因放弃等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可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浦口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上课和基本功考核的形式。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职业教育等学科基本功考核单独进行,其它学科基本功考核与模拟课堂上课同时进行。模拟课堂上课、基本功考核均为百分制。其中,模拟课堂上课占面试成绩的7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各项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3.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于面试前在浦口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5.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90元/人。
  6.本次招聘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学科需求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拟任岗位综合能力和水平等情况。
  3.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等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同一学科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4.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相关学校,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签订试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咨询
  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 025-58882172,025-58189192, 58182729
  七、招聘监督
  浦口区纪委:025-58887050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58883228
  本次招聘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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