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2015-04-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0名,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港闸区教育系统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1997年5月期间出生);
  3.应届毕业生指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开发区)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单位、学科、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港闸区少年宫(港闸区永怡路800号,十里坊小学西隔壁)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南通市港闸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附件2);
  ③身份证、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港闸区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ntgz.gov.cn)和港闸教育信息网(www.ntgzjy.com)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港闸区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5月11日下午2∶00~5∶30。地点:港闸区教育局办公室(南通市城港路58号917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根据《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15日上午8∶30~11∶30凭身份证到南通市港闸区少年宫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要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热点问题、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识等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如下材料: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
  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说课的形式,说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段指定教材、指定课题,其中音乐、体育、学前教育学科岗位含专业素质内容,专业素质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3.面试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以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办法。体检由港闸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须空腹并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由港闸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港闸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2.确定聘用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港闸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港闸区教育局报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5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5.应届毕业生在聘用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追究其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609689(港闸区纪检三室)。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818 (港闸区教育局办公室)
  0513-85609798 (港闸区人社局人事科)
  附件: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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